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邢台市桥西区,东沿京广铁路与桥东区接壤,西接邢台县依太行山与山西省毗连;南邻沙河、邯郸,距河南省会郑州市269公里,中心位置位于东经114°47’,北纬37°05’。面积149平方公里,辖8个街道、2个镇,人口47万,2014年桥西区生产总值完成134.2亿元。桥西区有达活泉公园,郭守敬纪念馆、天河山等景点。2009年,桥西区被国家民政部授予“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”荣誉称号。桥西区位于邢台市西部,太行山脉南段东麓,华北平原西部边缘。北邻石家庄,南邻邯郸,西倚太行山与山西毗邻,东隔卫运河与山东相望。中心位置位于东经114°47’,北纬37°05’,总面积149平方公里。